2017-07-04 10:11:32
各市,县(市)建委、局:
2015-2016年采暖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直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经过各级政府、供热主管部门及供热企业共同努力,克服因限制发电影响供热等诸多困难,圆满地完成了2015-2016年度采暖期供暖任务。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印发《辽宁省先进供热管理单位和供热企业评比办法的通知》(辽住建〔2010〕307号)要求,我厅和民心网组成专家考核组,依据《辽宁省先进供热管理单位和供热企业评分细则》(辽住建〔2010〕433号),对各市推荐的先进供热管理单位和供热企业进行了考核。通过检查考核和综合评定,决定授予沈阳市供热管理办公室、大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等47个供热管理部门和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虎滩供暖有限公司、大连热电集团有限公司等106个供热企业为“2015-2016年采暖期供热管理先进单位和优秀供热企业”(名单附后)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希望受到表彰的供热管理单位和供热企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强管理,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以提高服务水平和供热质量为工作重点,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和《辽宁省供热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要求,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确保全省城镇居民温暖过冬,确保供热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和辽宁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